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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9-7 14:57
正文摘要:replyreload += ',' + 306626;蕪湖民生網app網友投稿:如題,我是遠嫁,結婚3年,感情破裂,現在決心離婚了。但是有個1歲半的女兒,到底要不要?如果要了,她爸爸不出撫養費的話,我吃苦可以,怕孩子委屈。另外再婚 ... |
一歲多的孩子離婚肯定判給母親的,又是女孩子,跟爸爸有多不方便,后媽對她好不好還打問號。跟著母親吃苦總比跟不負責任的父親,再加上未知數后媽要好。現在帶著孩子再嫁的也不少。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小孩無罪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帶著孩子會苦一些,父母如果能幫一點就最好了,你到能力和毅力決定著你和女兒一生的辛福,而不是再嫁!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講老實話,你要不要孩子再婚都只能找跟你一樣的了,建議還是要。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你想以后嫁好點就不能帶著孩子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實歲25,虛歲27,22歲就結婚了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不要孩子不負責任,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不能要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一歲寶寶的話,估計由母親扶養的可能性更大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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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受苦的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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