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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2018-10-29 09:41
正文摘要:replyreload += ',' + 335760;10月25日早上七點多鐘,開發(fā)區(qū)交警大隊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在金灣路口發(fā)生一起轎車與電動車碰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趕往現(xiàn)場。 目前,開發(fā)區(qū)交警還在對事故的責任進行認 ... |
轎車沒有責任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且先不說轎車的責任,如果人有事的話,就算轎車全責又能怎么樣?![]() ![]() ![]()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危險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不該負責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不該負責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該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轎車不該負責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危險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太危險了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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