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1年7月份到餓了么蕪湖站點工作,8月初在站長的威逼利誘下,簽訂了一份跑單費用委托書協議,由站長代領我的為期3個月工資,既8月份,9月份,10月份。但一直到2022年3月份,3個月工資一直都在站長手中,未交給本人,而且在此期間,站長一直說工資在公司里,公司把我工資給扣了,目前我本人在餓了么公司調取了3個月工資明細,8月份:4481.5,9月份:3169.2
,10月份:1707.2,一起9257.9,本人在3月15號向鏡湖區法院起訴站長,站長知道后,和我說,我之前跑單子時有違規還有其他的一些違規的,站長去公司把這些東西全調出來,目前這個站長已經不在這家公司上班了,他能調取出來去年的我的違規記錄嗎?按理說,公司給員工發放工資時,應該會把一切扣款項扣除再進行發放的呀!說已經全扣了,但本人收到的證據,公司把我的為期3個月工資約9300塊錢的的的確確打給了站長,在這期間,站長一共毆打我三次,其中一次我報警了,我想了解一下我這個起訴法院能不能勝訴,一臉茫然無措的狀態,像我這種案件,有沒有什么案例的,我想看看相關的案例和法律條文,律師我也咨詢過,律師費太貴,就9300塊錢,請律師還要花上好幾千塊錢,法律援助也咨詢過,我這種案件他們也不接,這個案件我必須得贏!頭疼的厲害。有沒有人愿意幫幫我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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