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蕪湖一區公租房申請指南來了
蕪湖市弋江區公租房保障政策告知書
一、保障方式
1、實物配租:向在蕪湖市區無房或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簡稱“公租房”)。
2、為全面提高公租房分配使用效率,充分發揮公租房社會保障作用,結合全區實際,在優先滿足“城鎮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業高校畢業生和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可進一步拓寬全區住房保障覆蓋面,凡有住房需求的無房或住房困難群體也可申請租用公租房。
二、申請條件
(一)準入條件
以戶口薄為準,以家庭為單位,在蕪湖市區名下無房或住房困難,住房困難是指家庭人均住房面積20平方米以下或無自有住房(含自建房、商品房、拆遷安置房等住房),且申請之日起前5年內在我市無房屋轉讓(因家庭成員重大疾病等特殊變故轉讓房屋外)。
(二)優先保障范圍
1、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相關標準:2024年城市低保、低收入標準未調整前,執行2023年標準。
2、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相關標準: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過上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3、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應符合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員的認定條件,在市區無房,且持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證,并連續繳存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3年及以上;
4、新就業無房職工。應符合市區無房條件,在市區社保部門開戶未滿三年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
(三)優先輪候、優先配租類型
1、在蕪湖市區無房戶或平均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我區戶籍低保、低收入家庭;
2、在蕪湖市區無房戶或平均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我區擁有殘疾證的殘疾人群;
3、本區范圍內家庭唯一住房經鑒定為D級危房且經所在街道認定為無法維修或無法改造;
4、在蕪湖市區無房戶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退役軍人和重點優撫對象,家庭成員是革命烈士配偶、子女的;
5、在蕪湖市區無房戶或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公交司機、環衛工人;
6、六十周歲以上的老人無法定贍養義務人,或雖有法定贍養義務人,但贍養義務人無勞動能力、無贍養能力、無生活來源的;
7、因配合市重點工程和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房屋被征收后,住房困難并符合保障性住房準入條件的;
8、其他因自然災害、突發事故急需救助的。
三、申請渠道及流程
1、本轄區戶籍個人:
線上申請。通過皖事通APP—“蕪湖公租房”服務或安徽政務服務網蕪湖分廳—“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服務填報相關信息進行申請。
(備注:無智能手機用戶可攜帶相關材料至戶籍地居委會由居委會工作人員代為上傳。)
線上審核。村(居)委會負責住房保障資格的初審,街道進行復審,區宜居公司進行終審,終審通過后進入公示階段,公示結束進入輪候分配。
2、本轄區企業:
新就業職工、在我區范圍內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向用人單位申請,由所在用人單位審核后,統一集中向區宜居公司申請公租房,提交相關材料。
四、申請材料
(一)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公租房,應提交以下材料:
1、公租房申請書(注明申請情況及意向房源);
2、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3、家庭成員收入、住房情況證明材料;
4、其他材料(殘疾證、優撫證等證明)。
(二)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用人單位應提交下列材料:
1、公租房申請表;
2、用人單位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證明;
3、入住職工的身份證、戶口簿、勞動(聘用)合同以及在本市市區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
4、其他材料
蕪湖市弋江區公租房運營中心及服務熱線(配示意圖及周邊)
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優化租戶體驗,就近咨詢和辦理公租房業務,區宜居公司設立了三個運營服務網點,具體如下:
1、華港花園公租房運營分中心
地址:蕪湖市弋江區文津東路與倉津路交叉口(藍灣半島農貿市場對面)
咨詢電話:0553-271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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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0:55 上傳
2、白馬淺灣公租房運營分中心
地址:蕪湖市弋江區白馬淺灣小區商業街
咨詢電話:0553-271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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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圣庭湖畔公租房運營分中心
地址:蕪湖市弋江區圣庭湖畔C區東北側商業街
咨詢電話:0553-271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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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區公租房保障政策咨詢熱線
弋江區住交局(租賃補貼):0553-3022019
弋江區宜居公司(實物配租):0553-2663323
來源 弋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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