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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國家稅務總局蕪湖市稅務局獲悉,自2019年3月1日起,我省契稅適用稅率統一下調至3%。此前,我省契稅適用稅率為4%。此次契稅下調,全省預計減稅45億元左右。
契稅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種稅收。在我國境內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企業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契稅,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贈與和交換等。契稅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移,都要依法納稅。目前,契稅已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固定來源。2018年,蕪湖市契稅總收入為15.97億元。
蕪湖市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科副科長孟慶輝介紹,此次契稅調整,主要涉及土地出讓轉讓、二手房、一手房等。政府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出讓土地由企業進行開發的,這屬于一級市場,這部分的納稅人可以享受此次契稅政策調整;企業之間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這屬于二級市場,也可以享受此次政策紅利。對房屋而言,分住房和非住房。對一套和二套住房,國家有明確政策規定。其中第一套住房,90及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征收;對第二套住房,90及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稅按2%征收。我省此次契稅調整,對這部分人沒有影響。對三套及三套以上的購房人,原先是按4%繳納契稅,現在改為按3%繳納契稅,享受到了此次政策紅利。在非住房方面,如商鋪、寫字樓、酒店式公寓等,都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到此次紅利政策,交易時契稅由4%降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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