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讓大家來討論一下彩禮錢的事情,首先,大家覺得雙方結婚,男方要不要給女方彩禮錢。(一般男女雙方會講好,是多少錢,結婚那天要不要把彩禮錢讓新娘拿回去還給男方)一般是男方多拿點錢走過場,讓女方感覺面子十足,然后女方收一部分,到了結婚那天,女方要帶著收下的彩禮錢嫁到男方,那么問題來了,這彩禮錢是還給新郎家里呢?還是歸新娘?男方在婚前買了房子,意思是讓女方也出一份錢,女方家里沒給,后來是男方父母付了房子的首付,剩下的貸款讓夫妻二人一起承擔,房產證上寫的是新郎一個人的名字,婚后,新郎家里幾次提到讓新娘把彩禮錢拿出來還房貸,大家覺得,新娘應不應該拿出彩禮錢還房貸?
還有一個問題,新娘自己拿著彩禮放著,不拿出來還給婆家,為以后萬一婚姻偏離軌道,自己還有一重金錢保障,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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