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俞先生專程趕到南陵縣弋江派出所向民警道謝。1月30日,南陵縣弋江鎮(zhèn)的俞先生幫一名工友代領工資后,便通過微信轉賬給工友,誰知轉賬時“只認頭像不認人”,小手一抖便將五千元轉走,直到工友向他討要工資時才發(fā)現(xiàn)轉錯了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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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俞先生每天發(fā)信息“感化”對方,對方一直沒回復,其實對方早已將他“拉黑”。2月下旬,感到無望的俞先生選擇求助民警。民警經(jīng)工作,輾轉聯(lián)系上了煙墩鎮(zhèn)的張女士,張女士同意將錯轉的錢歸還給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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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蜀黍敲黑板#
①微信轉賬前一定要確認對方身份信息,避免“只認頭像不認人”;
②可以提前設置微信轉賬延時到賬功能,在意識到風險或者錯誤后,可以撤銷轉賬。
來源:南陵平安衛(wèi)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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