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非法銷售煙花爆竹,抓!
為進一步打擊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近日,蕪湖公安加大打擊整治力度,確保全市人民在安全祥和的環境中歡度新春佳節。
01
1月9日,鏡湖公安分局荊方派出所查處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發布廣告銷售煙花爆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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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16:44 上傳
近日,荊方派出所獲得線索:轄區有人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廣告出售煙花爆竹。派出所高度重視,立即安排警力展開調查取證。通過調查,鎖定發布廣告的違法行為人及銷售煙花爆竹地點。1月9日上午,民警來到該銷售地點,當場查獲一批非法儲存、出售的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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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16:44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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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16:45 上傳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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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16:45 上傳
近日,灣沚公安分局東湖派出所民警通過某平臺短視頻發現,轄區一超市非法存儲、銷售煙花爆竹。民警趕到現場依法扣押非法存儲的煙花爆竹,并將超市業主李某某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調查。
目前,李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03
1月11日,鏡湖公安分局赭麓派出所依法查處一起小店違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一名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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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16:46 上傳
當日傍晚,赭麓派出所收到群眾報警:轄區某居民小區一家小店銷售煙花爆竹。民警迅速趕到現場。面對調查,店主張某支支吾吾。民警依法在店內檢查,當場查獲非法儲存的各類煙花爆竹200余只。經審查,店主張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存儲銷售資質的情況下,趁春節臨近非法購進一批煙花爆竹偷偷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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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16:46 上傳
目前,張某因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資被依法行政拘留。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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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16:47 上傳
1月9日,弋江公安分局民警在開展日常禁放巡邏工作中,發現轄區內部分小超市和夜市攤點非法銷售、存儲煙花爆竹,民警當場扣押非法銷售、存儲煙花爆竹160余件,并將3名違法行為人帶回轄區派出所進行調查。
目前,3名違法行為人均被依法行政處罰。
05
1月12日上午,繁昌公安分局城關派出所民警在警民議事廳微信群內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朋友圈內看到某寵物店有煙花爆竹售賣。民警立即前往該寵物店檢查,果然發現店內存有八大箱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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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16:47 上傳
經審訊,店主楊某交代其為了吸引客戶來店內消費,在朋友圈發布賣煙花的視頻,并以半賣半送的方式兜售煙花給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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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16:48 上傳
目前,楊某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已被依法行政處罰。
來源:平安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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