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領罰單!蕪湖將持續查糾
3月1日,《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條例》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搭載人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施行當天,超過90%的市民都能按規范佩戴安全頭盔,但也還是有不少市民在新規第一天就領到了處罰單。
微信圖片_20230303110132.jpg (73.96 KB, 下載次數: 13)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23-3-3 11:03 上傳
超過90%市民佩戴頭盔 但仍有多人領到罰單
3月1日上午,在東方紅郡中江大道與赤鑄山路交叉路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向過往騎行電動自行車市民進行《條例》宣講,并現場對未按規定佩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予以查處。>>>>《剛剛!蕪湖開出第一張罰單!騎電動車未戴頭盔,被處罰…》
在現場,大江資訊記者發現,絕大多數市民都按規范佩戴了安全頭盔,在非機動車道內有序通行。不過,從過往車流信息來看,十幾輛電動自行車中,總是會有一兩位市民未佩戴安全頭盔。
微信圖片_20230303110240.png (725.19 KB, 下載次數: 16)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23-3-3 11:04 上傳
當天上午9時50分,一市民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在該路口被現場執勤交警予以警告處罰。這也是《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施行當天,我市公安交警部門開具的首份處罰單。
微信圖片_20230303110318.jpg (168.68 KB, 下載次數: 15)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23-3-3 11:04 上傳
“從當天查處的整體情況看,超過90%市民都能按照規范佩戴安全頭盔。”據介紹,新規當天,還是查處了一些未按規范佩戴頭盔的駕乘人員,還有部分市民是隨身攜帶了頭盔但未按規范佩戴。現場執勤交警提醒,帶頭盔不等于戴頭盔,只有按規范有效佩戴頭盔,才能確保自身安全。
首違處以警告 并登記錄入系統
當天上午10時許,在弋江區銀泰城交通路口,弋江交警大隊多位執勤交警對過往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進行《條例》宣導,并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查糾。
微信圖片_20230303110407.jpg (158.91 KB, 下載次數: 16)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23-3-3 11:05 上傳
“重教育,輕處罰。”據現場執勤交警介紹,新規施行當天,交警針對首次違法的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予以警告處罰,開具警告處罰單,首違情況也現場實名登記并錄入系統。這既是一種宣導,也是一種警示,提醒車主后續要按照《條例》要求,規范佩戴安全頭盔,并遵守電動自行車通行規定。
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交管部門近期將會持續在全市各重點交通路口加大政策宣導力度,同時依法依規查處駕乘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行為。
來源:大江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