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單軌,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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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9 10:29 上傳
▲蕪湖單軌2號線一期。陳劍/攝
因為厚愛,所以表達;因為“有期待”,所以“會希望”。在此前的3月10日,為廣泛聽取和收集江城市民朋友的意見與建議,精準了解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蕪湖單軌在鳩茲廣場站開展了首期“面對面溝通、心貼心服務——站長面對面”活動。兩個小時的面對面溝通,累計征集到優質建議和意見34條,為后續運營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提供了真實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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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9 10:29 上傳
▲蕪湖單軌開展了首期“站長面對面”活動。
近期,結合蕪湖單軌發起的“站長面對面”活動,大江資訊記者也將微信后臺收集到的留言,轉達給蕪湖單軌。
對于其中比較集中的一些建議與意見,蕪湖單軌十分重視并給予反饋,大江資訊記者以問答的形式整理如下:
1、部分市民反映安檢過于嚴格,比如在對充電寶和噴霧的安檢上,蕪湖單軌能否解釋原因所在。
答:為規范蕪湖市城市軌道交通安檢工作,蕪湖市公安局會同蕪湖市交通運輸局、蕪湖市應急管理局制定了《蕪湖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文尾掃碼查看),并于2021年7月正式印發。
自2022年8月31日起,在施行《蕪湖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的基礎上,蕪湖單軌對相關禁止、限制攜帶物品查驗要求調整如下:
1、花露水、香水、洗甲水、防曬噴霧查驗要求:花露水、香水、洗甲水、防曬噴霧等帶有易燃易爆標識或含易燃易爆物質的生活物品,單品不得超過500毫升(含),累計不得超過1000毫升或1公斤(含)。
2、電動車、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電動獨輪車等電動代步工具車查驗要求:禁止電動車、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電動獨輪車等電動代步工具車進入蕪湖市軌道交通車站乘車,以鉛酸電池作為驅動電源的殘疾人電動助力車、電動輪椅除外。
3、充電寶、鋰電池查驗要求:標志清晰的充電寶、鋰電池累計不得超過2個,單品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以一般充電寶3.7V(電壓)為例,mAh(電池容量)超過27027mAh禁止攜帶進站乘車。
4、超長、超大物品查驗要求:乘客所攜帶的物品重量不得超過23千克,長度不得超過1.6米,體積不得大于0.2立方米或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1.8米。
5、充氣類物品查驗要求:充氣氣球、充氣游泳圈等充氣類物品可在放氣后攜帶進站。
6、活禽以及貓、狗等寵物查驗要求:活禽以及貓、狗(導盲犬、軍警犬除外)等寵物禁止攜帶進站乘車。
攜帶超過一定限度的大容量的充電寶或噴霧等易燃物質有較大安全隱患,可能對市民乘客生命財產和軌道交通運營生產安全造成影響,蕪湖市軌道交通秉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運營安全管理理念,呼吁廣大乘客共同營造安全、良好的乘車環境,感謝廣大市民乘客的諒解。
2、后期還會進一步優化站名嗎?
答:蕪湖單軌站的命名主要遵循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安徽省地名管理辦法》《蕪湖市地名管理辦法》的規定,首要考慮站名的指位功能,通常選用道路名稱(選取與軌道交通線路垂直相交道路的名稱)及具有地標性的永久地名,且應距離軌道交通車站相對位置較近。不選用商場、酒店、娛樂場所等商業性名稱,避免商業化。避免采用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及其他可能發生變遷的場所命名。
很多市民曾希望站點能夠體現蕪湖特色。其實蕪湖市軌道交通車站主站名命名方案中已考慮蕪湖實際情況和歷史文化,如原“北京路站”已調整為“鳩茲廣場站”、原“弋江路站”已調整為“神山口站”。另外還有“赭山公園”站、“奧體中心站”“博覽中心站”“政務中心站”等都能體現蕪湖地方特色。后續可以市場化副站名冠名方式滿足相關訴求(如“××××文津東路站”、“××××天柱山路站”等)。
3、目前的充值卡服務是怎樣的?后期是否會增加服務地點?
答:目前城市一卡通可在各大一卡通服務網點進行線下充值;也可通過“皖事通”APP進行線上充值。后期蕪湖單軌會對接城市卡公司,爭取能在站點增設一卡通服務網點,給市民帶來便利。
“非常感謝市民們的建議,這也督促我們在未來工作中完善和提升服務水平,不斷擦亮蕪湖單軌這張名片,不辜負市民朋友們的支持與厚愛。”蕪湖單軌的工作人員表示,將來還將陸續開展“站長面對面”等與市民直接溝通的活動,做好與市民的溝通交流工作。
掃碼查看 《蕪湖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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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9 10:29 上傳
來源 大江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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