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記者從蕪湖市消防救援支隊了解到,蕪湖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出緊急通知,以“零容忍”的態度全力以赴抓好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中共蕪湖市委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提升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管理水平的若干意見》(蕪市發〔2022〕12號)文件要求,常態化開展物業消防安全治理,持續推動物業整治提升行動。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的屬地監管責任,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住宅小區消防車道、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器材、水電井、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日常巡查檢查和督促整改工作;要持續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區域和物業服務企業應急處置力量的建設;要統籌推進“無水小區”隱患整改工作,切實摸清“無水小區”基本情況,建立完善底數臺賬,保障隱患整改所需的資金來源。 住建部門要嚴格落實住宅小區和物業服務企業的行業監管責任,聯合市場監管、消防、公安等部門,全面開展住宅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類風險隱患;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單位加強物業服務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及樓道、管道井內雜物、可燃物清理;要督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單位按照法定流程申請使用維修基金,加快推進“無水小區”整改工作。要推廣鼓勵在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增設配備噴淋報警裝置,鼓勵住宅小區推廣應用物聯網和智能化技術手段對電動車進入電梯進行監控和預警。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落實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從源頭杜絕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產品質量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 公安部門要加大對電動自行車產品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實行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制度。 自然資源與規劃部門要會同住建、消防等部門指導各地加強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區域選址和建設工作。 城管部門要進一步推進執法向小區延伸,依法查處占用消防車道、防火間距的違法建設行為。 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大對各類違反消防法律法規久拖不改隱患的查處,指導各地針對“無水小區”建立“一區一冊”整改方案;要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督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依法處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其他具有行政審批、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應結合本部門職責為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大江晚報記者 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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